【#一级建造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湖北一级建造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9月16日-26日,考试时间:11月19日-20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
二、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为有利于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实行就近报名。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并承担虚假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区设置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鄂州、荆门、黄冈、孝感、荆州、恩施、省直考区。
各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全科”和“增报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二)“免2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选择“增报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6日9:00-9月26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9月16日9:00-9月27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6日9:00-9月28日18: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11月14日9:00-11月20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
六、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抽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和考试组织安全。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迟或取消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详情请查阅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srsksy.cn)“重要公告”栏目。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点击查看)
1. 报考注意事项
2.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
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4.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5.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 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 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 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报考“免2科”且符合在线核查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扫描件;报考“增报专业”且符合在线核查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查查。
在线人工核查:
5. 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6. 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7. 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三)报名核查。
8. 适用告知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已作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2)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9.不适用告知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3)“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0. 适用告知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 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 撤回申请的;
4.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bsrsksy.cn/hbksy/001/001001/001001002/20220909/b365613a-8c03-4d29-bd34-f7fe52dcf3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