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9月12日。
二、体检人员:2023年郯城县县直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引进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1、9月12日(星期二)早晨07:20前到郯城县天元综合服务中心主楼前广场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2、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无法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为更好服务各位考生,体检费用由我组织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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