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部门预算项目审核工作,对纳入评审范围的中央部门预算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估;承担具体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工作;承担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配合相关司局探索开展财税政策评估;研究制定预算评审操作规程,配合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工作。
经人社部批准,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2017年拟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5名,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
3. 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
4. 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 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6.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17:00截止。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2017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我中心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名为“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将于4月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将于4月中旬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有关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最低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于4月初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将通过报名人员预留的邮箱通知。
(四)面试
拟于4月中下旬进行。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查面试人员各方面表现,按照1:1的比例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时间拟定于5月上旬。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将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我单位。
(四)政策咨询电话:010-6855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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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2017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2017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