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级护师考试)定于4月15、16、22、23日举行。
考试安排:
1.药学初级(士)等118个专业人机对话考试安排如下:
2.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2)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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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212/1000877.shtml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212/10008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