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大圣_2018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0人】

副标题:2018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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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18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0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截止,©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水利网[http://www.scwater.gov.cn/,下同]和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swcv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8年0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且符合《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一,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其他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四川水职业技术学院应聘的书面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见《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一)选择岗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网上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有意应聘者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到syrsc@163.com电子邮箱内: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的证明、学生证等材料扫描件。

  (3)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任职资格证书、论文发表收录情况、获奖证书、个人成果、发明专利等)

  2.资格初审

  报考者在提交《报名表》后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及时打印《报名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表》及相关证书、证明的扫描件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的组织考察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考核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通过网上初审人员于2018年12月29日到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组织考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的报考者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意见原件1份;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8.通过考核资格复审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到计财处缴纳80元面试费,考生凭缴费凭证到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考核

  (一)考核的组织实施、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面试+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试讲时向主考官提供时间为45分钟的所授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一套,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六个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面试

  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三)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水利网、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四川水利网、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及以后因举报查实取消资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报送审核材料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水利厅审核确认。省水利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院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水利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院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水利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直接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均在有关部门监督之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在四川省水利厅、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68611893

  监督电话:028-686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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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2018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0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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