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山中考招生计划-2017内蒙古巴彦淖尔中考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公告

副标题:2017内蒙古巴彦淖尔中考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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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7年巴彦淖尔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出炉。今年我市高中招生继续实行阳光招生,总的原则是普通高中统一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统招为主自招为辅,蒙语授课高中单独招生,各类高中统筹兼顾,全市生源统一调配。今年,全市汉语授课初中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12191人,预计初中升高中升学率达到95%,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5.5:4.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类别为:“统招生”加“特长生”,特长生占总招生计划的10%。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遏止初中择校,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中考改革的预定目标,今年将把“统招生”指标的75%分配给各初中学校,以校划线。统招生中另25%指标以旗县区为单位统一划线。

  具体办法

  “统招生”分为“等级生”和“分配生”。“特长生”即音乐、美术、体育(含足球)特长生,数量占各校总招生计划的10%。

  “等级生”招生办法

  “等级生”占“统招生”计划的25%。以旗县区为单位,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成绩统一划等级招生。分为跨区域招生和本旗县区招生两种。

  跨区域招生时,市教育局根据考生志愿、成绩向有关高中学校提供录取名单,未被跨区域录取的考生可回本旗县区高中学校就读或到市内职业学校就读。按志愿未能足额跨区域录取的学校,不足名额从本旗县区录取。

  本旗县区招生,从普通高中“等级生”中减去“跨区域招生”实际录取数,并以此为基数,以旗县区为单位组织本旗县区划线录取。临河地区以市一中和临一中为统一录取单位,其他普通高中和旗县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录取单位,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考生志愿划定最低录取等级,提供录取名单。划定最低录取等级时,如考生权重分相同,查看语文数学英语、品史、理化、生地六科权重分,如仍相同,查看六科原始成绩。

  “分配生”招生办法

  “分配生”占“统招生”计划的75%。以旗县区为单位,依据优质高中“分配生”数量,分配时按各初中学校该届初三毕业生初一时报建的电子学籍人数计算,即“多不增,少不减”。

  在各高中学校“等级生”最低录取线下,以旗县区内各高中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为依据,根据考生成绩、志愿依次划定各高中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线,初中学校之间的差距不得超过0.8个等级分。未完成“分配生”的初中学校指标收回,按考生成绩和志愿进行二次分配。市教育局提供录取到各高中学校的学生名单。

  特长生招生办法

  音体美特长生由学校组织特长测试,依据计划自主招生,以旗县区为单位划定最低录取线。各高中学校将录取后的特长生名单和成绩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足球特长生由市教育局组织特长测试,录取办法和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为防止招生学校以特长生名义招收优质生源,各旗县区将符合招收条件的特长生花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录取的特长生必须在旗县区上报的特长生花名中。

  注意事项

  每个学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注册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愿去录取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将录取通知书退回学校,并由录取学校签发取消录取证明,否则其他学校不能再行录取。招生学校在新生注册报到期满后,对未报到的学生可以申请取消,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计划统筹安排录取。

  根据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将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通知》文件精神,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优质高中在完成招生任务后,要打乱“等级生”和“分配生”界线,实行混合编班、各方面待遇一视同仁的政策。

  为防止各学校乱发录取通知书,各高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各高中学校报建高一新生学籍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建立高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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