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河西沟小学对学校地面、自来水、垃圾车、校门柱旗座、课桌椅、门窗玻璃等进行维修与更换,现与施工方刘生强订立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西沟小学零星维修。
2、工程地点:河西沟小学。
3、工程范围:屋顶防水维修、课桌椅、自来水等维修。
4、合同工期:开工日年月1日,竣工日日。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
三、施工内容
1、自来水维修共计
2、学校地面硬化维修120平方米,每平方米5元,共计600元;
3、垃圾车维修,维修工料费共计200元;
4、校门柱旗座焊接维修费200元;
5、课桌椅维修40套,每套20元,共计800元;
6、门窗玻璃维修更换30平方米,每平方米30元,共计900元;
7、水洞维修两个,工料合计200元;
8、电教设备、录扩音设备维修费共计500元;
9、压面机维修60元;
10、屋顶防水维修20平方米,每平方米60元,共计1200元。 以上合计4860元。
四、工程总价
经甲、乙双方核算后为人民币:肆仟捌佰陆拾元(¥4860.00元)。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予支付工程款。
六、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教育局项目办一份。合同经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