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银川永宁县还创建文明城市吗_2021年宁夏银川永宁县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副标题:2021年宁夏银川永宁县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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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1年宁夏银川永宁县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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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结合我县生源实际和教育改革新要求,做好2021年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71号)和《2021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体现义务教育的普惠性、公益性、公平性,完善和优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服务措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按时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求


  1.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招生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2.2021年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5年8月31日。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同意后报教育体育局备案,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严格控制班级数和班额,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均衡分班,公开分班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合理调配教师,严禁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

  4.落实“两个全部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流动人口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生态移民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来随迁子女集中的地区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永宁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6.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分类安置和入学动员工作,做到“一人一案”。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7.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安排学籍管理员负责及时注册小学学籍、录取初中学籍(小学毕业学生由原小学负责与录取的学校对接,确保所有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就读)、办理转学手续,严禁出现空挂学籍、建立虚假学籍、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8.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在划定招生区域外单独招生或者动员录取优秀学生,对跨区域招生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对校长进行问责。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中小学新生未经“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登记分配自行择校的,原则上小学新生不予注册学籍、初中新生不予学籍录入审核。

  9.银川三沙源上游学校七年级学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按相关文件规定由银川市教育局负责,具体方案、时间另行通知。

  10.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16号),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到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对核实确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一人一策”建立劝返工作台账和“一生一表”工作档案,抓好劝返复学工作。认真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大劝返、“千名教师访万家”动员等活动,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全部返校就读。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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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永宁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招生工作细则:

  一、小学招生

  县城及望远地区学校:永宁县户籍儿童实行个人网上登记,学校核验证件、确认报名的方式进行;外地随迁子女实行个人网上登记,教体局确认、学校核验证件报名的方式进行。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的网址为:www.ycrxbm.cn(以下简称平台)。

  其他地区学校:实行个人网上登记,学校核验证件、确认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永宁县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永宁县的外来随迁子女。

  (二)学片确定办法

  1.永宁县本地户籍

  (1)适龄儿童具有永宁县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户主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迁户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公示片区就读。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进程及人口变化趋势,2021年户籍条件调整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永宁县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或适龄儿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永宁县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在入学上一年底前。

  (2)集体户,按公示片区就读。

  (3)具有永宁县户籍但迁户时间晚于2020年12月31日、空挂户(有户无房),由教育部门综合户籍、居住地点、居住类型、居住时间等因素调剂入学。

  (4)同一房址三年内已有入学学生的,2021年不能按所在片区入学(不含户主和房屋产权未变更的情况),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小学入学自2021年起,同一房址入学年限将逐年增加,直至同一房址六年之内允许一个孩子入学(不含户主和房屋产权未变更的情况)。

  2.外来随迁子女

  永宁县外来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就近选择有空余学位的片区内小学入学;片区内没有空余学位的,综合考虑周边多个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居住类型、住所距离、居住证办理时间等因素,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三)入学材料

  1.永宁县城镇户籍适龄儿童:户口簿、与户籍一致的房产材料、免疫接种证明、体检单。儿童与户主关系属于挂其他亲属的,还需提供其父(母)户口及居住材料。

  2.永宁县乡镇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或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居住证明材料)、免疫接种证明、体检单。

  3.永宁县外来随迁子女:购房的提供房产材料、免疫接种证明、体检单、户口簿;租房的提供居住证、免疫接种证明、体检单、户口簿。

  4.其他享受照顾政策的须提供在职单位上级部门的证明材料。

  (四)招生流程

  就读公办小学的永宁县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永宁县的外来随迁子女,于7月5日至15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将于8月15日前通知完全符合招生政策的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8月底前通知调剂入学招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二、转学

  秋季转学实行个人网上登记、片区学校核验证件的方式进行,如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教体局综合空余学位、户籍、住房、交通情况等因素安排片区外学校就读。

  (一)可申请转学的对象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在县域内购房或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外来随迁人员在县域内务工,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县域内中小学就读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如果乡村就读学生因房产或监护人工作发生变动,可予以办理转学。

  (二)所需材料与入学一致

  (三)转学流程

  家长于7月12日至7月31日登陆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短信提示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二手房过户手续必须齐全)或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到教体局指定地点集中办理转学手续,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分配。

  (四)转学规定

  1.中小学校接收转入学生应符合《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转出、转入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学籍手续的转接。

  2.因永宁县部分学校学位紧张,转学学生应服从教体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3.中小学校接收转入学生,不得突破相关班额规定。

  4.转学必须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避免出现人籍分离和空挂学籍现象。

  5.中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

  6.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三、本细则由永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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