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广东省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省创新班”)是我校在广东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开设的,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实验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2017年我校“省创新班”继续招生,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全省优秀毕业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计划
“省创新班”为公办公费性质,招收两个班,共100名优秀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面向珠海、中山、江门、佛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等9市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地 市
招生名额
地 市
招生名额
珠海市
9
湛江市
13
中山市
9
茂名市
13
江门市
10
肇庆市
7
佛山市
23
云浮市
10
阳江市
6
合 计
100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初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一、二等奖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优先选送。
2.综合素质强,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表现突出。
3.成绩优秀,中考成绩优异,名列所在地级市前茅。
四、招生程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省创新班”的招生程序如下:
(1)学生自愿报名,“省创新班”志愿单列,不影响其他志愿。各地市将“省创新班”招生列入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公布,在学生报考志愿表中列入“省创新班”的报考志愿,由学生自愿报名。
(2)各市教育局向我校报送“省创新班”选送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选送名单由地市教育局在完成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创新班”的招生条件和报考志愿,以及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在地市排名先后的顺序,按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
(3)我校根据各地、市选送的学生和分配的名额,严格按规定程序,择优录取,经省教厅核准后,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张榜公布。
(4)原录取学校张榜公布被录取的“省创新班”学生,未被录取的选送学生回原录取学校就读,原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有意报读省实“省创新班”的学生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咨询有关详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1508231; 020—81506262。
传真:020-8140685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邮编:510375。
2017广东实验中学省创新班招生计划公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