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8种移民签证-美国L1移民签证的条件和优势

副标题:美国L1移民签证的条件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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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 导语】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美国L1移民签证的条件和优势,欢迎阅读!




【篇一】美国L1移民签证的条件和优势


  L1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中国企业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

  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近年来接受最多的签证之一,申请人的主要条件是必须是中国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门的经理,如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等)。只要这些人员在申请L-1签证之时,已在中国公司内部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开始在美国做生意,即可开始办理L-1的申请。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上述两种公司人员均可依法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一、L1签证的申请条件

  1、必须在国内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不低于两年、没有行业的限制;

  2、申请人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必须是公司管理层的员工;

  3、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派遣公司员工到分公司管理业务。

  二、L-1签证的优势

  1、L-1签证不受双边贸易和投资条约的制约。

  2、L-1签证对美国子公司的规模大小没有限制。

  3、美国子公司无须与海外母公司从事完全相同的业务。

  4、持有美国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5、美国L1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

  6、在美国设立分公司,中国总公司通常可以派2-3人过去。

  7、国内母公司派遣人员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通过申请L-2签证赴美。

  8、无学历语言要求。



  

【篇二】美国EB1C移民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跨国公司的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虽然需要美国雇主支持,但不需要申请劳工卡,而且几乎没有绿卡排期的问题,对那些符合条件的人士EB-1C不失为一种得到绿卡的捷径。

  一、美国EB1C申请条件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二、美国EB1C移民对经理申请的要求

  1.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2.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3.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

  4.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是较高层级的主管等。

  三、美国EB1C移民对高级主管申请的要求

  1.管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2.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

  3.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导权;

  4.对公司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四、申请流程

  1.在美国成立公司或购买在美企业作为分公司;

  2.海外公司首先以非移民签证(L-1签证)将公司的管理人员派往美国分公司;

  3.进入美国1年后,公司运作正常,并雇有合理的员工,即可提出移民申请;

  4.准备相关材料,递交EB-1C移民申请;

  5.以L-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学习;

  6.在提出EB-1C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等候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如因商务或其它事情需离境,可向移民局办理“预准入境证”,1年之内多次进出美国,同时保持在美国直接取得绿卡的资格。




  

【篇三】美国移民的社会福利

  美国社会福利需要视您的移民身分、在美国居住的时间长短、以及收入而定,您或您的家人也许有资格得到其他的联邦福利。

  美国社会福利的内容包括养老金、伤残福利金、联邦保健、粮食券等多种形式,发放针对的人群大部分为老年人或伤残者。

  美国福利制度还包括联邦保健和粮食券,联邦保健是为了帮助65岁以上老人及65岁以下的伤残者支付的昂贵的医药费,分为医院保险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的三分之一是由联邦政府从税收中拨付,其余为申请人自己按月缴纳的保险金。粮食券是为解决贫民吃饭问题的,申领者要亲自到办事处出示收入证和存折,申请批准后,10日内可收到兑换粮食券的卡片。

  美国社会福利金支票主要有两个形式,一是退休养老金支票,另一是残废金支票,这两种福利金设置的目的主要是回馈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保证美国公民的基本生活质量。

  如果因为身体或精神上的原因成为残疾人士,而至少一年之内不能工作,甚至于死亡,那你本人或你的孩子(低收入或无生存能力)都可以申请福利金。此种福利称为社安补贴救济金,可参阅政府刊物第05-11000号。此种福利金要尽早申请,因为从申请到领取耗时甚久。如果你领取社安福利金,并且收入超过25,000美元一年,或夫妇两人的收入超过32,000美元,你必须缴交联邦所得税。

  医疗援助款也从每人工资中扣除,用于65岁以上老人的医疗保险。某些65岁以下的人也可以符合资格得到联邦医疗保险,其中包括残障者。这个计划协助支付医疗保健的费用,但不包括所有的医疗费用或者多数的长期护理费用。

  联邦医疗保险医疗补助Medicaid是不同的,医疗补助是针对低收入与无经济来源者的一种帮助,此种补助是由社会福利等机关来处理。有些人有资格领取两种福利,有些人只有资格领取其中之一。

  通常,您一生当中至少一定要在美国工作满十年(或40个季度)才能得到这些Medicare的福利。

  申请联邦医疗保险的两个部分:

  1、医院保险(A部分)负责支付住院病人医院的,或专业护理疗养院(结束住院之后)的,某些家居医护照料以及末期病人照护所的费用。

  2、医疗保险(B部分)负责支付医生服务以及不属于医院保险承保范围的其它许多医疗服务及用品。一般六十五岁以上,都可享用A部分的医疗保险,B部分保险是要另外交钱的。只要能领取A部分保险的人便可申请B部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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