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枣庄市山亭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入学须知[8月4日-9日新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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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山东枣庄市山亭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入学须知已公布,8月4日-9日新生报名,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本次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具体安排,希望广大家长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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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家长朋友:

  为方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山亭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现对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山亭区各中小学将陆续发布招生简章和线上线下报名流程,8月4日-9日(共六天)进行新生报名工作,请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和流程报名。如有问题,请拨打相关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一、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我区适龄儿童状况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资源供给等情况,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划分

  1.以适龄儿童的居住地、户籍地为依据。

  2.小学按照片区范围报名登记入学,初中采取对口直升和户籍、房产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3.各镇街小学招生工作由镇街中心小学组织实施,招生时间与城区学校应保持同步。

  4.各义务段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2。

  三、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凡在山亭区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山亭区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山政办发〔2019〕7号)规定,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中小学不得拒收,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确因学校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按照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其他公办学校就读;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回原籍子女入学,家长如申请回房产、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对于符合条件,学校有接收能力的,不得拒收;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协调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机制,山亭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的受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教育部门要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三)保障廉(公)租房者子女入学。属于区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提供租赁人与政府住房办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金交款票据或发票,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交费票据,可相对就近就便安排入学。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扩增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租房者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探索创新以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进行积分排序、阳光分班、统一管理等做法,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就近的小学、初中就读;在枣台湾同胞子女就读小学、初中,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来山亭区创新创业的企业家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由区教体局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见附件3。

  (二)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2023年报名将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或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登录后,可查看入学须知和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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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3.完善和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4.填报意向报名学校。

  5.等待审核结果。

  6.查看入学须知。

  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或线下到所属招生学校现场说明情况。各招生学校在报名期间将安排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空余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

  2.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填报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任何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区教体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招生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各校招生简章将在入学报名前对外发布和公示。在招生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会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6.本须知解释权归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1:山亭区2023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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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2023年度义务段学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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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2023年度义务段学校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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