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工作建设,切实解决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人员力量不足的现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检察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计算机操作、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00—下午16:00。
2、报名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西侧一楼接待大厅(东盛大街3358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提供二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填写《二道区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报名表》。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二道区检察院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应聘人员面试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三)体检、政审
体检、政审由二道区检察院组织实施。
(四) 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按照相关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培训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