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1上半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得知,2021上半年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及入口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7日,具体详情如下:
报名时间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21年1月14日9:00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截至时间为:1月17日17:00。
第二步:注册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图例如下: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在校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其他未设置考区的区县(东川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考生,请选择昆明直属考区报考。
曲靖考区: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考区报考,在我市其余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考区报考。
(二)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19日17:00截止。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仅负责审核考生选报考区的条件、信息填写文字是否符合规范,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谎报、瞒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错误造成不能参加笔试、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
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月19日24:00
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再次确认报考信息是否正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收费函〔2016〕5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和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制定了《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书》(见附件1),所有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后报名和参加考试。
2.凡参加我省2020年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考试以及中央计划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已被录用但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外省籍或本省异地户籍在职教师,可在我省各州、市就近报考云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
3.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检查所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等问题。
4.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考生于3月8日-3月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云南省的中国公民;其中,以居住证报考的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居住证原件进行核验,在校学生必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证件进行核验,否则无法进入考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本科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五)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曾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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