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湖南省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税总发〔2020〕68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校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共7个,招聘人员7名,其中,A类岗位(专职教师岗)2名、B类岗位(其他专技岗和管理岗)5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A类岗位经国家税务总局和税务干部学院授权,按规定自行组织公开招聘。B类岗位笔试参加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面试由长沙校区按规定自行组织。
二、招聘考试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ax-edu.net/)和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网站(http://www.csttc.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考试报名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和湖南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报考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版)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指导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长沙校区确认报名资格。长沙校区根据报考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其他相应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有关证明,其中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人员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1日之后出生)。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8)取得中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报考时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现役军人;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2.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6日9:00至4月29日17:00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报名:
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页面左侧快速通道【网上报名】→选择【湖南省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片及相关审核材料→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打印准考证。
请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结束后不接收补交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
4.资料上传
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②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
③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扫描上传《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⑤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原所属单位党委公章)。
资料上传要求:
①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②网上报名的同时,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图片(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jpg格式)形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最多上传8张图片,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
③如果要上传的证书等图片超过8张,可将身份证正反面拼接成一张图片,学历学位证拼接成一张图片,等等。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A类岗位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长沙校区门户网站相关通知。B类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5月18日9:00至5月20日24:00,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工作由长沙校区统一组织,实行集体审核制度,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10:00至30日17:00。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5的,由长沙校区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2022年4月30日22:00前,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招考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所有考试环节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安排、面试(试讲)安排、能力测试安排、笔试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入围人员名单等信息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ax-edu.net/)和微信公众号、长沙校区门户网站(http://www.csttc.cn/)公布。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后果和责任自负。
1.A类岗位
A类专职教师岗位考试分为面试(试讲)和能力测试,两项总分100分。其中,面试(试讲)占60%,能力测试占40%。
(1)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内容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教学试讲,均采用百分制,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教学试讲占60%。面试(试讲)开考比例为1:5。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专职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教学试讲主要考核专职教师岗位所需的教学能力、教学素养、业务技能。
校区分专业成立专门的面试(试讲)小组,具体实施结构化面试和试讲。面试(试讲)小组评委人数为7人,由外聘专家学者、学院和长沙校区相关部门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外聘评委与学院和校区评委的比例为4:3,主评委由长沙校区评委担任。“学院和长沙校区相关部门人员”从校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中或从招聘部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中选定。
结构化面试和试讲评分细则由长沙校区另行制定。面试(试讲)环节全过程全场景录音录像。
面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参加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28分或试讲成绩低于42分的,不得进入能力测试环节。
(2)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学术评议,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占40%,学术评议占60%。笔试命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公共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学术评议主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总分为100分。学术评议专家组由学院和长沙校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校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招聘部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等组成。学术评议项目和计分标准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学术能力测评方案》执行。
有关面试、试讲、笔试和学术评议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面试(试讲)成绩和能力测试成绩的一定比例折合计算,即综合成绩=面试(试讲)成绩*60%+能力测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试讲)成绩得分排序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面试(试讲)成绩仍并列的,按学术评议成绩得分排序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试讲)成绩、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B类岗位
B类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命题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详见附件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管理类),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5月21日(周六)上午8:30-12:00,共210分钟,设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两个科目的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两个科目的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按3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考人员(不含0分参考人员和弃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与资格初审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慎重原则,集体讨论研究认定。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期间现场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一并递补进入面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长沙校区明确告知其所报考岗位的等级和校区岗位聘用相关政策,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的材料如下: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③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份、期号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容仪表等,总分100分。
面试评委人数为7人,由外聘专家学者和学院、校区相关部门人员按照4:3的比例组成,外聘评委委托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选派,主评委由长沙校区评委担任。“学院、校区相关部门人员”从学院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业务拓展部(考试测评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中,或从校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或从招聘部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中选定,其中,学院评委至少1人。
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①面试时间:2022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②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③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考生的面试考场和面试次序,以及考官所在考场。面试环节全过程全场景录音录像。
④命题和形式:由长沙校区确定。
(4)综合成绩。B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与体检
A类岗位和B类岗位的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长沙校区公布。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未查清或者未按要求处理到位的,不得聘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长沙校区组织实施,在湖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学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长沙校区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依规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本人主动放弃考察或者体检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长沙校区报经学院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和备案
聘用审批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填制《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障等事宜。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长沙校区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与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公示等主要信息和注意事项以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学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长沙校区通知为准。
(三)招聘工作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严格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制定相关疫情防控指引。
(四)本方案由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31-82648230、82648245
举报电话:0731-82648777、0514-87806706
附件:点击查看
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
2.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硕博学科专业目录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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