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考试网-2017年4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年4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时间:2023-11-26 06:23: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0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755-28333436。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4.《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书》(附件3);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岗位要求是2017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本公告中有关年龄的计算截点为2017年3月31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70分,7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或个人放弃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由公共事业局另行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九、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5-28333436。


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28333330。


附件:


1.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岗位表


2.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书


附件下载:


附件1.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书.doc

2017年4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公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jQM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