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及信息填报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微信关注“高阳教育”公众号,点击“中小学招生”菜单进入“招生入学”系统,在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可按意愿选择仅公办中(小)学报名或公办/民办中(小)学均报。若仅填报了民办学校,一旦未被录取则视为放弃在高阳县其它学校就读。
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入学依据,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仅能填报一次,不能重复填报。学生信息提交后,应及时通过“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是否报名成功,如发现填报信息错误,可通过“修改”功能进行更正。2023年7月27日24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信息不能再进行填报、修改,只能查询。如学生未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将影响学生入学。
(二)报名信息填报
⑴户籍:以户籍簿为准填报。
⑵住房: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城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按房产地址填报(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城区有两处以上房产的,仅能填报一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不得更改)。②高阳县以外户籍学生按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信息填报。
住房位置填写要具体到XX路(街)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若没有具体小区名称,以路(街)名称或明显参照物表述。
⑶随迁人员子女,按要求填报户籍、住房信息,还需填报高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信息。
(三)报名材料
⑴户籍以户籍簿为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必须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与父或母一方或法律指定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薄上,否则不认定该生具有该学校片区户籍。户籍需上传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为高阳县以外户籍的,还需上传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
⑵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为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姓名信息相一致,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一个户籍簿上的,如果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有城区房屋(不动产)产权,并能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则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否则,不予认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城区房屋(不动产)产权,且户籍未与学生在一起的,若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薄与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的户主页地址完全相同,且孩子父母双方能够提供城区无房产证明(到龙湖公园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开具),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否则,不予认定;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和规划用途不是住宅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房产需上传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人信息页、房产证档案号页;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和正在办理产权证的,上传购房合同(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页、房屋具体坐落位置页、房屋具体门牌位置页、房屋交付使用时间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全额购房正式发票、契税票据、公共维修基金票据及房产局开具的房屋登记费发票等相关材料;房产证正在抵押的,上传抵押单位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页、房屋具体坐落位置信息页和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⑶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除按上述要求上传户籍和房产信息,还需上传监护人的证件和单位出具《协调子女入学的函》等相关材料。
⑷随迁人员子女需上传户籍信息、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还需上传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2.招生时间安排和流程
(一)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宏利佳学校)
7月28日—29日,宏利佳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网上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7月30日—8月1日,宏利佳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安排专人到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
8月2日—4日,宏利佳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5日,学校填写《高阳县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民办学校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不再进行录取。
(二)第二阶段:面向全县招生(金鑫小学、集英小学)和面向庞口镇、西演镇、小王果庄镇招生(集英中学、庞口中学、旧城中学)的公办学校。
第一阶段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填报了上述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信息自动进入第二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程序,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8月6日—7日,各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线上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8月8日—10日,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安排专人到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8月11日—13日,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14日,学校填写《高阳县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三)第三阶段:其他公办学校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未被学校录取且填报了其他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信息自动进入第三阶段其他公办学校招生程序,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8月15日—8月16日,各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各学校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8月17日—19日,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安排专人到各学校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8月20日—22日,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对第三类有房无户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23日,学校对确认录取的学生进行汇总,填写《高阳县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县直学校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各乡镇学校上报总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学校要设立招生入学咨询服务点,做好招生政策解释或现场指导填报工作。同时,各总校要做好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入学的监督、指导工作。
3.招生有关要求
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入学年龄标准(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出生),不准招收不符合年龄标准的儿童入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不得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要采取有效措施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要求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宣传、预约报名、登记收费。不得招收片外生,更不得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要严格审验入学报名材料,认真查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保存报名学生的复印件备查。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需要电脑随机派位时,要严格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弄虚作假。对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违规招生;在入学材料审验或在电脑随机派位时弄虚作假,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体局审批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报名;严禁将学生的毕业考试成绩与收费挂钩,严禁虚假宣传。加大学籍管理力度,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