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洞头区人民政府获悉,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温州洞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保证教师资格管理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温州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温州市洞头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洞头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二、申请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不得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2021届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别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8日。申报对象登录“中国教师资网”(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附件1)
(二)现场确认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行政服务“便民化”,在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同时,洞头区教育局着眼“跑零次”目标,近几年已实现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其中,有关申报人员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将申请材料逐一录入系统提交受理,勿需到现场确认。
如网上确认有困难的,可到现场办理,工作人员会指导网上办理。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7日至11日。
2.现场确认地点:洞头区新城二期新行政审批中心一楼教育窗口,咨询电话0577-63482326,联系电话:0577-63382138,联系人:汪秀英。
3.现场确认网上办理须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到“温警在线”微信公众号里申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或图片;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统一体检时上交。
在网报时,凡能够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验比对的,只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验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三)体检和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体格检查,由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合格人员集中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是否通过结论,并将结果在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
五、收费说明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认定机构和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2.现场确认网上办理方式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建议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2.登陆平台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
3.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协议并勾选“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后点击“下一步”。
4.填写“身份信息”。
⑴参加“国家统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请选择考试形式,“国家统一考试”。
⑵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请选择考试形式,“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添加普通话证书(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普通话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②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
6.请选择是否应届毕业生,温州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请勾选“是(在校最后一学期)”其余人员请勾选“否”。
7.添加学历证书(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学历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②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
8.添加学位证书,补全学位证书后点击下一步。
9.选择“认定机构”。请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
“浙江省”,“温州市”;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温州市教育局”,其他的请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10.选择“确认点”。
11.完成以上步骤后请点击“下一步”。
12.填写“申请信息”。⑴(照片上传操作步骤,点击左侧“点击上传”,拖动“选择框”,加大或缩小框选范围,完全选择照片,点击“上传”按钮;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⑵(个人书上传步骤:①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个人书》链接,下载《个人书》并按照书下方的要求操作,上传图片,要求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点击上方“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②利用“选择框”,拖动到照片中虚线框位置,加大或缩小框选范围,将图片中虚线框内的完整内容选择后,点击“上传”按钮;③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13.请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14.填写个人简历
(学习和工作经历从现今开始,倒序填写,至少两条,不得空项。)
15.确认申报信息。
16.提交认定申请。
附件2
现场确认网上办理方式
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
2.未注册的先申请个人注册,已注册的直接登录——个人登录
3.选择洞头区——办事服务——个人办事——按部门导航——区教育局
4.找到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具体申请事项: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其中一个事项
5.点击具体事项——在线办理——网上申报——按对应上传材料——提交
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后表格下载上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上传
3.户籍或居住证:原件本人页面扫描上传
4.学历证书:学历原件扫描上传同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6.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下载上传(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
7.申请人个人书:原件扫描上传同时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
8.本人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照片上传
9.体检表:表格下载(填写基本信息)截图上传
备注:体检时将上传资料复印件上交于工作人员(身份证、户籍或居住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书、无犯罪记录、单寸照片2张)
地址: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窗口(海兴路136号),咨询电话0577-63482326,联系电话:0577-63382138,联系人:汪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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