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2021年13号-2021年湖南郴州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副标题:2021年湖南郴州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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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湖南郴州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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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2021年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6名,现公告案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计划6名。选调公告和选调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副科级以下人员(不含副科级)。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4.具有连续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从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从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7.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在曾经工作的单位(岗位)和现工作的单位(岗位)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方案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10月31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转任(调配)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提前打印《2021年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报名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9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地点。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四楼人社局479会议室。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5日到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一楼人社局18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计划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的公告,将于9月25日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一场考试,分两个内容进行)。内容一为议论文,分值40分;内容二为领导讲话稿,分值6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210分钟。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排名与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领导讲话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调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

  4.面试内容。根据职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选调职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选调职位的,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选调。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中领导讲话稿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调计划1∶1.5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需对每一位考察对象形成是否合格的结论。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名单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考察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定。

  (七)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安排到相关岗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八)转任(调配)手续办理

  试用期满,由县政府办提出意见,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转任(调配)名单,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手续。未列入转任(调配)对象的,即时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选调各环节相关信息。选调单位及组织实施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体检之后各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5.选调人员录用后,除组织提拔任职的情形外,一年内不得以各种理由调离选调单位。

  6.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详见附件3,考生领取准考证即视同认同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本方案未尽事宜和本次选调的有关政策以及选调职位报考条件由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六、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

  县政府办:0735-4470092;

  县委组织部:0735-4470006;

  县人社局:0735-4469972。

  (二)举报投诉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纪检监察组:0735-4470608。

  >>>相关附件点击查看

  1:2021年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2:诚信考试书.docx

  3:2021年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021年湖南郴州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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