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第二条 院校代码:13734。
第三条 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及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院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
第六条 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位于重庆职业教育基地——永川,占地约390.3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完备齐全,有校内实训基地(室)55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800多万元,学院图书馆藏书22余万册,种类丰富,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学院设有旅游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技能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国家技能鉴定所,开设旅游类、财经商贸类、土建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22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央财支持专业能力提升项目2个,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1个,市级骨干专业3个,市级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1个、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专业1个。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和博士教师占专任教师25%,双师素质教师占84.6%,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教师占73.5%。近年来,学院先后有多名教师被评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功申报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全国教育系统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获得重庆市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专业课程组第一名、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和教科文卫体系统巾帼标兵等市级及以上荣誉,20余名教师在全国和重庆市高职高专技能大赛中获奖。
学院秉承“求德、求知、求技、求悟”的校训,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立足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满足现代城市建设、管理、服务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与12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与部分企业实施订单培养,合作育人。学院重视学生素质教育及全面发展,近两年我院学生在全国、全市的各类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获得奖项18人次,获得市级奖项100余人次。
2016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4%,部分毕业生就业于北京人民大会堂、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银行等机关事业单位和上海迪士尼、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海尔集团、长安汽车等知名企业,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和欢迎。
学院先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授予先进教学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是重庆市软件蓝领人才培养基地、永川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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