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导语】2019年江苏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审查结果告知书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一建审查结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审查结果告知书
一、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告知书
(一)将于2020年2月4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index.html)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公示符合发证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期自2020年2月4日至11日止。
(二)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后4个工作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三)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含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处理决定告知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上述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附件: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80801796
常州市专技处:0519-85681918
苏州市专技处:0512-65210131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专技处:0518-85812148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一80500729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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