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华中师范大学国资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岗位一:资产清查与盘点、资产处置与验收,资产账与财务账和各类实物账的对接;国有资产信息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数据库的维护等相关工作。
岗位二:独立完成从招标文件编制到项目评审、资料归档等各阶段的全部招标采购工作等。
二、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敬业踏实,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2.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研究生毕业于211、985高校者优先。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2 年 10 月 1 日 以后出生),具有实际工作经历和良好业绩者优先。
除以上条件外,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岗位一:电算会计及相近专业;具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具备一定数据库、网站管理能力。
岗位二:工科、经济类或法学等专业背景;具有造价工程师、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招标师资格者优先。
四、用工形式与待遇
1.按学校非事业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到五年,办理社会保险(五险);
2.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商定;
3.工作岗位能提升个人综合素质能力,获得资产和招标管理工作经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将《华中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姓名+学校+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7944756@qq.com。纸质版个人简历快递至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2办公室。
2.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20 日 。
3.报名须知:报名者要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失真则取消其资格。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面试
1.国资办(招标办)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2.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者以电话通知为准,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能适应本岗位的证书及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七、录用
1.面试合格后,在校医院体检。
2.体检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
八、联系人及方式
高老师, 027-67866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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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docx
华中师范大学国资办(招标办)
2016 年 11 月 8 日
2016湖北华中师范大学国资办(招标办)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