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考试-2018年江苏同等学力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安排

副标题:2018年江苏同等学力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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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 导语】©文档大全网江苏同等学力频道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得知,2018年江苏同等学力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安排具体如下:

【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进行。

信息平台为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开设网上报名通道,采集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及同等学力报考信息等。

所有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

(二)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3月5日至26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同意。

(三)学位授予单位须在3月5日至28日期间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认真核对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等信息,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在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四)所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3月5日至31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五)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的汇总、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

2018年江苏同等学力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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