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运兵车驾驶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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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2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运兵车驾驶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30-17:3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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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璧山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运兵车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A2及以上驾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自愿加入璧山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热爱应急救援事业;

  (五)吃苦耐劳,忠诚奉献,服从工作安排和相关管理要求;

  (六)年龄25周岁至40周岁以内(出生日期在1982年12月31日-1997年12月31日期间);

  (七)退役军人及有过相关应急救援工作经历的优先;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道德败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307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永路211号)。

  (二)资格初审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资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初审。提供资料:

  1.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2.户口簿(本人页、主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个人简历一份;

  5.其他证书(如退伍证、驾驶证、等级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该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该成绩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说明: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和要求由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通知,不按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与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确定续签用工合同或自动终止。

  七、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璧山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工资标准,并按月支付,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时间安排若发生变化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电话:4142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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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运兵车驾驶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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