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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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研频道从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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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养目标


  沈阳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仅限中央校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代码085405)非全日制专业。


  2.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0人。


  四、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


  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我校进行资格审核,未经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考生网上报名报考点必须选择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报考点。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资格审核


  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0日


  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下载,无法查询的应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扫描件;


  (4)《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5)《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6)工作单位工作及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需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已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申请认证。


  注:材料(4)—(6)格式见附件。


  材料上传方式:将上述所需提交材料分别扫描成PDF格式,分别按照文件内容命名,统一导入ZIP格式压缩包,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sut.edu.cn,邮件主题标明“单独考试资格审核材料+姓名”。


  3.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相关要求详见研招网“沈河区报考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材料”中下载。


  3.复试: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2023年3月。


  六、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其他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24-25494900。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报考材料表格.doc


  原文标题: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jsxy.sut.edu.cn/info/1066/41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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