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 导语】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先进典型表彰方案,欢迎阅读!
【篇一】先进典型表彰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秉持“体现党的关怀、展示教育成就、弘扬高尚师德、营造良好氛围”的理念,大力宣传党的好政策,大力宣传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大力宣传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扎根乡村的优秀教师,大力宣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加强师德教育宣传学习研讨活动
1.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认真对照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教师自觉把师德建设文件精神转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人格修养和学术魅力。
2.学习国家、省、市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刻苦勤学、严谨治学的科学精神;学习他们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勤奋向上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二)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通过层层选拔,评选出“赤壁”(10人)、“十佳师德标兵”(10人)、“骨干教师”(30人)、“优秀班主任”(30人),并进行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组织走访慰问教师
提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四大家”领导走访慰问一线教师、受国家、省表彰的优秀教师、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离退休老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征求教育改革意见,共商教育发展大计。广大教师要积极开展家访,并要特别关心留守生、贫困生、学困生,塑造教师良好形象。
(四)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围绕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争当师德楷模。九月份,各校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可采取讨论、演讲、征文、师德报告会等形式开展。
2、开展“感念师恩”主题教育活动。围绕祝福老师、我身边的好老师、最想对老师说的一句话等话题,征集中小学生对老师的祝福活动。
3、结合咸宁市教育局要求,开展赤壁市中小学教师主题读书及征文活动。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学习方案,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务求实效。
4、组织教育(学校)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来校参观、听课、观摩教育教学活动,参观学校荣誉室或展览室,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特别是学校近几年推进均衡教育、教育信息化和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形成的新思路和新成效,征求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组织系列专题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今日赤壁》、赤壁电视台、赤壁教育信息网和赤壁市教育局微信平台等媒体,集中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教师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宣传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成果,宣传近年来我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新进展,宣传新时期人民教师可爱可敬、可学可鉴的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活动
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帮助广大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改善教师的待遇,特别要关心家境困难教师和农村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使他们能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校要充分认识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成立教师节教育宣传庆祝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要将庆祝活动作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重视和关怀,展现教育和教师工作成绩和风貌的重要时机;作为振奋师生精神,凝聚师生力量,再创教育辉煌的重要机遇。要主动将教师节的重大活动安排提前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扎实开展好今年的教师节活动。
2、积极筹备,认真组织。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筹备,因地制宜组织各项庆祝活动。要密切联系广大教职工,广泛倾听教职工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
3、注重宣传,及时总结。庆祝第34个教师节,是一次宣传教育、宣传学校和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机遇。各校要认真做好各项庆祝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报送活动信息,不断增强庆祝活动的影响力和活动效果。
附件:略
【篇二】先进典型表彰方案
一、从教30年表彰对象
(一)在职教职工:截至20XX年8月31日,在教育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满30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学校人事代理人员。
(二)离退休教职工:截至离退休之日,从事教育工作30年及以上教职工。
二、从教30年计算办法
(一)从教30年是指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
(二)“30”指30个年头,可跨年头计算。
(三)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可以累积计算,工作期间如改从其他非教育工作,不计入从教时间。计算方法为:
1.自参加教育工作的具体时间,到发证当年的8月31日,累计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达到30年。
2.参加教育工作后,在职到各类学校进修深造,毕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3.参加教育工作后,脱产、辞职到各类全日制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分段累积计算(即深造前年限+深造后年限)。
4.参加教育工作后,曾公派离开学校工作,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5.其它特殊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从教30年及以上教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xx师范学院从教30年荣誉称号申请表》(校工会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人负责,通知到每个符合条件的人员。各分工会要对申请人员材料严格把关,经基层党组织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按时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候。
(三)校工会将对各单位申请人员情况进行汇总,会同人事处核实无误后,确定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报送时间:20XX年7月10日17:30前。
四、表彰奖励
(一)学校将对从教30年教职工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章。
(二)学校工会和各分工会于教师节前召开从教30年教师座谈会,畅谈从教感想,总结从教经验,共忆发展历程,共献发展良策。
先进典型表彰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