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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拟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600名(含统考生、联考生、推荐免试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
法学)、法律(
法学)、公共管理。报考对象为符合报考要求的在职人员。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学习。报考类别为定向,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按协议毕业后均回原单位工作就业。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15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上述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
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四、报名参加
法律硕士(非
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非
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
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
法律硕士(
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
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
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
其它考生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市)报考点。考生在网报时间内(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通过
互联网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2016年12月15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生经初试合格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各专业课和外语的复试,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
法律硕士(非
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九、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方案请关注我校东方
法学网(网址:http://www.law.ac.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上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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