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分数线_2019年贵州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

副标题:2019年贵州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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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师考试# 导语】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正式发布《2019年贵州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文档大全网从公告中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7月31日-8月19日进行网上报名,2019年贵州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一)第5款的报名条件,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上述(一)中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上述(一)中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学位等同。


  (五)上述(一)中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前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该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六)报名要求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1.凡身份证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直接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提供贵州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无贵州省户籍,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缴纳贵州省社保(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提供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缴费情况明细),方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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