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陕西省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办)扶贫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汉中市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办)扶贫工作人员政策加分情况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2017年汉中市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办)扶贫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及岗位选择
(一)资格复审及选岗时间:2017年6月19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及选岗地点:汉中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大厅北厅(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76号)。
(三)提供证件及材料:须本人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服务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党委出具的本人德、能、勤、绩、廉方面的鉴定(盖章密封)及是否在岗情况的证明。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拟招聘人员放弃形成的缺额,由市人社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予以递补。
(四)具体岗位的确定
根据《2017年陕西省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办)扶贫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本乡镇(街办)招聘计划和在本乡镇(街办)服务的拟招聘人员只有1人的,拟招聘人员应安排在本乡镇(街办)工作;招聘计划1人但在本乡镇(街办)服务的拟招聘人员为2人(含)以上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拟招聘人员自愿选择是否留在本乡镇(街办)工作,但须保证本乡镇(街办)拟招聘人员中应有1人留在本乡镇(街办)工作;对未能留在本乡镇(街办)工作的其他所有拟招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拟招聘人员在未确定拟招聘人员的乡镇(街道)中自主选择具体乡镇(街办)岗位。”,需要选岗的应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在资格复审后不要擅自离开,集中等待选岗。
需要选岗的应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在本县招聘总计划里由高到低的排名,依次在本县内可选择的空缺岗位中进行岗位选择。
资格复审合格且选岗后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
三、体检
(一)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8:00在汉中市汉台区钟楼广场(汉台区天汉大道与民主街十字西北角小广场)集合、点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时须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同一底板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4.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5.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它事项
1.体检标准
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
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3.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体检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应聘人员提交服务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党委出具的本人德、能、勤、绩、廉方面的鉴定(盖章密封),作为考察材料使用。
体检考察后将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916-262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