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属海口市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院医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结合本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内部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院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0个,其中:医疗岗位24个(其中铁桥分院3个)、护理岗位6个。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执业道德。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五、组织机构
由医院领导、人事、纪检和工会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莉娟(院长)
副组长:张梦东、许振培、邓 斌
成 员:唐学斌(院长助理)
刘济诚(工会代主席、行政办公室主任)
周 蓉(评审评价及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
高日扬(党总支纪检委员)
李 明(医务科主任)
程朝霞(护理部主任)
王彩丽(总务科主任)
孟晓红(人力资源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人力资源科,负责具体各项招聘组织实施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卫生局和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8月17日-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宗伯里34号)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自行下载)、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清单,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不退还。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拟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在市卫生局及本院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范围以“医学三基”理论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均通过市卫生局和本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和考察结果同时在市卫生局及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同时在市卫生局及本院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同时在市卫生局及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海口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其他
(一)公开招聘各环节,群众的咨询、投诉、举报等,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主管局介入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人社局。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 编:571100
联系人:孟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96356
邮 箱:hkfcyyrlzy@126.com
监督电话:0898--6580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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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016年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30人公告.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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