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2021辽宁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1人】

副标题:2021辽宁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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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2021辽宁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1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5日(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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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是营口地区一所公立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隶属于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任务,是营口市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30000平,建筑面积24000平,编制床位530张,人员编制232人,医院临床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睡眠科、康复科、医养结合等多个临床科室,以及医疗影像、检验、药剂等多个医技科室。近年来,医院不断发展壮大,为满足医院2021年发展需求,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参照营口市事业单位招聘办法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人员均可报考。

  三、具体岗位和人数要求

  招聘岗位4个,招聘人数11名。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其他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因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详见《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

  五、资历要求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和基本条件加分的方式进行。

  七、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信息在营口人事人才网(ykrl.yingkou.net.cn)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5日(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提交材料

  (1)提前填写并打印《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除外);

  (5)所报专业相关资历证件原件复印件;

  (6)能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健康书》(附件2)。

  4、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资格证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医院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6月28日9时至6月30日12时登录营口人事人才网查询审查结果。考生如对审查需咨询的,可拨打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7-3352058。

  (四)考试

  1、参加考试人员:审查合格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抽签、面试考试和基本条件加分的方式进行。面试考试实行专业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基本条件加分需在面试考试合格后进行,加分项目包括学历、资格及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最终以个人档案劳动合同为准)等方面。

  (五)确定录用人员

  考核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各类岗位招聘计划数,总得分由高分到低分录用,若同一岗位成绩并列者,则需安排加试答辩,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录用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六)体检

  1、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要求,组织实施。

  2、已录用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到前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录用人员定岗排班,必需服从医院统一管理和安排。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参照营口市市平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其他要求

  1、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将在营口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417-335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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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健康书.doc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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