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初级答案_2020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考点:著作权

副标题:2020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考点:著作权

时间:2021-12-12 19:19: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出版专业资格# 导语】你可以创造未来的方式,就是脚踏实地向前走。你的未来也只有自己才能创造,既然选择了就要毫不犹豫的坚持走下去。以下为“2020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考点:著作权”,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




  著作权

  著作权:版权,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处于著作权权利范围核心的,是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法:确定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并提供保护,调整因创作、传播、使用作品而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原则是:1.保护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

  2.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3.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我国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著作权客体的特征:1.具有独创性2.内容的合法性3.作品的作者身份和出版地等条件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

  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几种客体:

  1.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需要广泛使用和传播)

  2.时事新闻(反映或记录客观事实,属于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思想或事实范畴)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具有性或已进入公有领域)

  作者(原始著作权主体):1.直接意义上的作者2.视为作者的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

  作者身份的确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继受著作权主体:1.著作权继承者或受遗赠者2.著作权转让中的受让人

2020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考点:著作权.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lMg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