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一)中山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中山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
(三)中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学生证上所列“家庭居住地”为“中山”的考生;
(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中山户籍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二、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二)面试资格审核
1.递交面试材料网址:https://jyrc.zsedu.net/jszgms/login.action
2.递交及补交面试材料时间:2023年4月14日8:30至4月18日17:30。逾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再递交与补交面试材料。为避免系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提交。
3.递交材料要求
(1)户籍在中山市的社会人员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含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③毕业证书;
④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教育部学信网实名注册下载https://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认证http://zwfw.cscse.edu.cn/)。
(2)户籍在中山市的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含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③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公告所列附件;
(3)居住在中山市的外市户籍社会人员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在本市办理的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③毕业证书;
④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中山市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在校生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公告所列附件。
(5)学生证上所列“家庭所在地”为“中山”的在外市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在校生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公告所列附件。
(6)居住在中山市的港澳台地区社会人员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面试资格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考生需及时关注面试资格审核状态,若审核状态显示“退回修改”,请于4月18日17:30之前在中山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递交平台修改材料,逾时将无法修改;若审核状态显示“通过”,请及时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23年5月8日—14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6月14日。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706室现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三、防疫要求
各考生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症状及身体情况异常的,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和其他健康异常的考生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后提倡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生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23年上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中山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递交平台于2023年4月14日8:30至4月18日17:30开放,考生在此时段可进行材料提交或修改补充,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材料递交。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60-89989738。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7日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附件2:学籍证明(样例)
原文标题:广东省中山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dhOfMdWR8l0o7G6eeKb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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