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烈士纪念馆管理所为临安市民政局下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和革命史料收集编写、整理陈列。通过纪念形式褒扬先烈,激励后人,教育群众。根据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讲解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纪念馆各类展览的讲解接待工作;纪念馆教育推广活动的策划与实施;讲解词及教育材料的文字撰写、编辑工作;其他馆内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热爱纪念馆和文物保护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有亲和力,形象气质佳。身高:女160厘米以上;男 170厘米以上。
5、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声音响亮,表达沟通能力强,理解力好,记忆力强。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三级甲等以上证书者;教育、汉语言、艺术、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毕业者;英语(四级以上)或其他外语口语流利者。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及网上报名,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11月18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报名地点:临安市锦城街道小王子路158号三楼。
报名审核:有意向者请携带《临安市烈士纪念馆管理所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联系人:阮金山 电话: 63728142
2、面试
资格初审结束后,将于11月23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采用命题朗诵等形式。
面试时间:11月26日上午9:00—下午4:00。
面试地点:临安市民政局大楼二楼。
3、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临安市民政局办公室组织,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体检、考察情况,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1、此次招聘讲解员为编制外合同工,聘用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聘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正式聘用后按城镇职工有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按临安市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由临安市烈士纪念馆管理所负责解释。
2016年临安市烈士纪念馆管理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f.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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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台州市临安市烈士纪念馆管理所招聘讲解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