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实验二小2021招生政策,2021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中考招生政策公布普高计划招生5250人

副标题:2021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中考招生政策公布普高计划招生52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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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青岛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中考招生政策已经公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

  考试科目和组织

  1.考试科目

  2018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

  2019级学生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实验操作(生物)、信息技术。

  城阳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城阳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城阳区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5号)执行。艺术考试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3号)执行。

  2.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初中学校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由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考试。

  考查科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长



  (三)

  考试命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命题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的有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拓宽试题材料选择范围,丰富材料类型,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创新素养和综合实践能力,提高试题的灵活性。

  2.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教基二〔2011〕9号文件)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4:4:2。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实行阅卷人员回避制度。规范阅卷程序,严格阅卷纪律。

  (四)

  成绩的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或科目组合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和信息技术均以总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以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均合格为合格标准。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我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时第二组合(地理、生物)成绩为D等级的,或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生物)为“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

  考生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qdsjyjxcc)、市招考院微信公众号(qdzk2014)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毕业年级的考生可通过市招考院微信服务号(qdzk2018)订制成绩推送服务。

  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加3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3.台湾籍考生加3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

  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市教育局将在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时反馈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4.其他照顾优待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划分占比,前95%的确定为合格等级。学业成绩不合格的,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全区初中毕业生7650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250人,各类职业学校计划招生3443人(含区外计划)。

  三、考试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及考务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城阳区户籍。往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无效。

  (二)

  志愿设置与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设自招批志愿、特长批志愿、普通批志愿。其中自招批设1个志愿,考生须取得志愿学校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合格证;特长批设1个志愿,考生须取得志愿学校艺体特色班、特长生或足球后备人才测试合格证;普通批设3个普通志愿和2个调剂志愿。自招批志愿和特长批志愿不做为普通批志愿录取依据。

  考生须按照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青城教字〔2021〕35号)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

  (三)

  录取规定

  1.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招批、特长批、普通批的顺序录取。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三志愿为顺序志愿,2个调剂志愿为平行志愿。

  2.录取成绩

  (1)录取投档分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

  (2)等级成绩要求。

  自招批录取时,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所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资格线”。

  普通批录取时,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第一、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所录取考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普通班,在第一、二、三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3)同分排序。

  录取时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内容评定,但不能以第一、二组合等级高低作为标准)由高到低排序。

  3.录取报到

  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参加民办高中和职业学校录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

  (四)

  招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自招批)录取

  (1)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招收935人。其中城阳一中招收270人,城阳二中招收270人,城阳三中招收270人,青岛实验高中招收80人,青岛三十九中招收45人;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招收60人。其中青岛京华学校招收30人,国科大(青岛)附属学校招收30人。

  (2)资格条件。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时,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在本校注册学籍且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②第二组合等级达到C等级及以上,实验操作(生物)和信息技术达到合格等级;③符合志愿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往届生、外地回城阳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资格。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报区招考办,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3)报名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的30%分配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名额(不含信息学后备人才名额)。

  各初中学校应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制定以初中阶段学业质量检测成绩为推荐依据的推荐选拔方案,并在校内醒目位置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实施。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被推荐的学生选择志愿学校,每名推荐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综合测试。

  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不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推荐资格,并不再递补分配名额。

  (4)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各普通高中按照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城阳一中等学校2021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城教字〔2021〕43号)组织好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工作。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星期日)。

  (5)合格证发放。考生需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招生学校按自主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合格学生名单,并发放合格证。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适当缩减招生计划和合格证发放比例,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5倍的,适当缩减合格证发放比例,各校录取人数不变,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6)填报志愿。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合格证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允许考生放弃自主招生资格,不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7)录取办法。符合自主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录取时,根据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自主招生综合测试笔试成绩之和作为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办法依次录取。

  被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自招批志愿自动无效,可以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自招批计划未满的普通高中,剩余计划调剂到该校普通批计划。

  经批准设立自招班的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要求与公办普通高中相同。

  (8)信息学后备人才培养。区内公办普通高中信息学后备人才计划招收15人。其中城阳一中计划招收5人,城阳二中计划招收5人,城阳三中计划招收5人。具体招生办法按照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信息学后备人才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青城教字〔2021〕41号)执行。

  2.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特长批)录取

  为促进高中学校多元发展,各普通高中可以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班,单独编班。城阳一中招收体育班,城阳二中招收音乐班,城阳三中招收美术班,城阳职业中专综合高中招收艺体班;各普通高中同时可以招收一定比例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经批准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普通高中,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具体办法严格按照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通知》(青城教字〔2021〕39号)执行。

  获得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或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未填报特长批志愿的,视为放弃资格。允许学校对专业特别突出的考生破格录取,相关办法须在招生方案中明确,享受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须由招生学校提前公示。被特长批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未被特长批录取的考生,特长批志愿自动无效,可以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特长批计划未满的普通高中,剩余计划调剂到该校普通批计划。

  3.普通生(普通批)录取

  (1)指标生政策

  指标生资格条件。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上报区招考办,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指标生第一组合、第二组合均需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

  指标生名额分配。将城阳一中、城阳二中、城阳三中、青岛实验高中(面向城阳招生数)、青岛三十九中(面向城阳招生数)等5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计划数的65%,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别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并因此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罚的初中学校,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普通批第一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确定指标生人选。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普通批”第一志愿报考各相关普通高中的考生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分别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分配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同分排序办法依次择优确定。已被自招批、特长批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指标生人选名单将在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发布。

  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基础上加1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普通批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普通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时有效。

  (2)普通生录取办法

  符合普通生录取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根据普通生志愿顺序,分步骤录取。按志愿录取时,根据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招生计划划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资格线”。

  首先录取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其次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同分排序办法依次录取。享受国家优待政策加分(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普通批按照志愿顺序录取时,考生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照报考志愿顺序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依据“调剂志愿”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按照上述规定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4.综合高中普通班招生

  综合高中普通班按志愿顺序录取,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等级成绩要求参照公办普通高中普通批录取要求。录取时按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尚有余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依据“调剂志愿”录取至满额。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同分排序办法依次录取。

  5.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含民办综合高中,下同)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普通高中须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招生计划申请。区教育体育局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审核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在民办普通班线、民办其他班线之上录取新生。

  由城阳区负责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实行统招录取和缺额申请录取两种方式。统招录取由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考生志愿随公办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缺额申请录取在统招录取之后进行,招生学校须向区教育体育局提报区内缺额申请录取计划,经批准同意后,由招生学校在缺额申请录取计划内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线以上自主组织生源。各民办普通高中不得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或抢注生源;超过招生计划规定或达不到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民办普通高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录取名单报区招考办,经核准后统一上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已被录取的考生,须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结果。

  民办普通高中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生的,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8号)相关规定执行。在山东省范围内跨市招生的,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6.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但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城阳区特殊教育中心职业高中部招生办法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录取办法”。

  五、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录取办法


  城阳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综合高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中专(含普职融通实验班)。

  (一)

  职业学校专业设置

  全面落实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工作部署,主动对接全区“五大高地”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做好专业设置(新增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和招生工作。

  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开设1个“3+4”本科专业、8个五年制高职专业、7个中专专业(含5个普职融通实验班专业);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3个五年制高职专业、3个中专专业(含2个普职融通实验班专业);青岛民航职业学校开设4个中专专业;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开设2个五年一贯制专业、4个中专专业;城阳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开设1个中专专业。

  各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二)

  职业学校招生政策

  1.“3+4”本科招生

  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动漫与游戏制作专业将与青岛农业大学进行合作。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报考“3+4”本科的考生可以兼报城阳区普通高中和全市各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进行其他批次录取。

  2.综合高中试点

  为推进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融合互通,为不同能力、知识水平的学生搭建多元化成长的立交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青岛民航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试点。计划招收10个“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计划500人。综合高中兼备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项职能,支持与区内普通高中开展合作办学,共享教育教学资源。综合高中实验班课程设置、学籍注册和学分管理等事宜参照《青岛市城阳区综合高中建设实施方案》(青城教字〔2019〕56号)执行。

  3.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

  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批准确定。

  4.普职融通实验班

  试点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城阳三中合作,计划在“国际商务”“机电技术应用”“会计事务”“计算机应用”“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设立5个实验班,计划招生160人;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城阳三中合作,计划在“会计事务”“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设立2个实验班,计划招生90人。实验班学生注册中专学籍,学制三年。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主要组织学生参加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5.“爱基金·鼎志班”招生

  青岛烹饪学校面向我区家庭生活水平在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推荐名额3人。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补助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被推荐参加“鼎志班”招生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志愿。““鼎志班”招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设定为100分。

  各初中学校根据条件要求,将《推荐学生登记表》(在烹饪学校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tinyurl.com/yak687oo)及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5日前报区教育体育局职教科。

  6.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城阳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开设汽车美容与装潢专业,计划招生20人,具体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三)

  职业学校招生范围

  “3+4”本科、五年制高师及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

  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所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

  (四)

  职业学校各批次志愿顺序

  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三年制中职技校批。职业学校录取第一次投档时,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置投档录取比例,投档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3。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一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五)

  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根据开设专业的不同要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和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的“航空服务”“音乐”专业需进行面试,并取得合格证。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相关职业学校与初中学校对接确定。

  (六)

  不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

  从2021年起,不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为充分保障报考职业学校学生的选择权,允许学生在进行市教育局分数带志愿填报时调整报考职业学校志愿。继续通过扩大宣传、在招生平台上增加报名告知等渠道,扩大知晓度,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

  六、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要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考试招生工作的影响,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

  严格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

  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落实九年级下学期不允许转学、同一个招生区域不允许转学的要求。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区市以外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转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区市普通高中就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

  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政策宣传解读、问题咨询指导和热情阳光服务。

  (五)

  做好初中毕业生毕业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要求,认真编写初中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7月30日前,经街道教委办、区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后,一份留区教育体育局普教科存档,一份留毕业学校存档。符合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准予颁发毕业证书。

  (六)

  全面强化监督问责

  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违纪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市教育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区教育体育局于2021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7868341

  2021年城阳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一、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2021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普高计划招生5250人.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lY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