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_2019江苏省启东市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9江苏省启东市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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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9江苏省启东市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12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3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合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本市户籍,男,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50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持有C1照及以上驾驶证,有五年以上驾驶经验的地方驾驶员;

  4.无受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记录、无违法满分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吸毒或者暴力犯罪、无超速50%违法记录无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经交警部门认定)

  5.有机关工作经历者或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报名

  1.携带报名登记表并粘贴照片(见附件)。有工作经历的,原服务单位签署推荐意见,证明报名对象的基本信息人员性质、机关驾龄、工作表现及符合招聘条件情况。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彩照2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面试和相关考核;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启东市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人民中路683号3层),联系电话:83312582。

  三、招录

  经综合考核、考察、政审、体检(体检费自理)后择优聘用。

  四、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启东市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日常管理根据《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启东市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招录资格。

  本《公告》由启东市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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