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2016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聘任公告

副标题:2016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聘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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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聘副教授申报对象


2016年取得博士学位来(返)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校聘副教授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


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5〕74号)(见附件1)执行。


考核形式:申报人通过PPT汇报本人学习经历和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现场进行15分钟的PPT教学试讲(教学试讲应为本专业的内容,同时撰写一个课时的教学试讲教案)。


三、申报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


2、《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简明情况表》(一式7份)(附件3);


3、提供1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综述报告;


4、提供1个课时教学试讲教案(1份);


5、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6、提供二类以上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须提供安徽省情报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7、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1份)(附件4)。


四、相关要求


各申报人员要注重教学基本功的培养,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对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审。


五、时间安排


11月5日前需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补。


11月中下旬,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校聘副教授科研和教学能力答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彪,联系电话: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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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表


3: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评审简明登记表


4: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0月25日


 

2016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聘任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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