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执业药师考试成绩作废|2018年度云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考生相关材料进行核验的公告

副标题:2018年度云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考生相关材料进行核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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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云南人事考试网获悉,2018年度云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考生相关材料进行核验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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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及相关事项公告》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同时规定“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本次考试成绩发布后,我院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部分考生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和“虚假工作证明”,“伪造高级专业技术证书”报名参加云南考区考试。


  根据群众举报,我院对相关人员信息进行核查,初步排查出部分报考人员社保信息、免考资料存疑,按照《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及相关事项公告》要求和《现场资格审核用工作简历表及书》,需对相关资料进行核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此公告涉及的人员(名单见附件)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由本人到原报名审核点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核验,逾期不予受理。


  (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场资格审核用工作简历表及书》;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非云南(“53”开头)身份证号的报名人员,需提供2018年当年8月以前云南当地的社保证明或云南省内户口簿原件。


  (五)“免考2科”人员需提供本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将采取现场或其他方式进行核验比对。


  二、逾期未到原报名审核点进行核验,或核验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并视情况“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并向社会公布。


  以上内容,不再向所涉及人员逐人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871-63632444,63630347。


  附件: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需核验相关材料人员名单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19年4月2日

2018年度云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考生相关材料进行核验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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