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开始报名!2023年广东佛山高明区秋季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安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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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广东佛山高明区秋季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安排公布,为了便于家长及时获悉相关资讯,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小班招生的具体安排,欢迎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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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区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将于3月23日至27日进行网上报名,我家孩子可以报名吗?怎样报名?怎样录取?以下内容为你详细说明。

1.招生报名主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3月23日至3月27日

  报名资格审核和确认:3月27日前

  第一阶段志愿填报:3月28日至3月29日

  第一阶段录取:3月30日至3月31日

  第二阶段志愿填报:4月3日至4月4日

  第二阶段录取:4月7日

  如有调整,以“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最新通知为准,请密切留意相关信息发布。

2.招生幼儿园和招生计划


  2023年高明区内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具体如下表,请各位家长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报读合适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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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且身心健康的幼儿。招生条件:

  (一)具有与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一致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军人子女(经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军分区政治部审核)、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三)符合《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企事业高层次人才子女;

  (四)幼儿园本单位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五)城镇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所属小区的购房业主子女;

  (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有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

  (七)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

4.报名时间及方式


  系统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中午12:00(报名期间每日23:00至次日上午8:00系统维护)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登录“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即“高明通”)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系统方式一:关注“高明通”微信公众号(报名相关消息通知都通过“高明通”微信公众号推送),点击菜单栏【进入高明】进入首页,再点击【招生报名】进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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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系统方式二: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23年招生】的【报名入口】进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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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名资料提交


  网上报名时,须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以下电子版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报名资格。

  (1)基本资料:所有报名的适龄儿童均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户口簿户主页、户主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儿童父或母及儿童页)。

  (2)户籍生:提供与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一致户籍的户口簿原件。

  (3)优待人员报名时还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

  ①军人子女。

  须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4〕3号)提供《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申批表》(即“政干〔2014〕3号”的附件2),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②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须按照《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应急管理局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佛教基〔2020〕5号)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③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④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须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号)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⑤高明区企事业高层次人才子女。

  须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可享受当地户籍生入园待遇。

  ⑥幼儿园本单位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须提交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符合条件经公示后直接录取。

  ⑦城镇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子女。

  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镇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所属小区的住宅房产权证明,如: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完契税证明,其适龄子女可优先被相应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直接录取。

  (4)按房产入园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有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除基本资料外,还须提供住宅房产权证明,如: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完契税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第二阶段志愿录取。

  (5)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适龄儿童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其随迁子女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及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第二阶段志愿录取。

  (6)后期补充资料。已被录取的儿童在正式注册入读时还需向幼儿园补交医院开具的入学体检证明和儿童接种疫苗证明,以上证明均为三个月内有效。

6.报名资格审核和确认


  家长只能为幼儿选择报读一间公办幼儿园,经查实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2023年3月27日16:00前,经系统数据比对和相关职能部门核对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后,在系统确认报名资格。

7.录取办法


  第一阶段录取:

  (1)志愿填报:2023年3月28至3月29日

  经审核确认符合报名资格的儿童,自愿选择报读户籍所在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军人子女等优待人员可选择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幼儿园)。非荷城街道户籍的幼儿需在第二阶段才能填报荷城街道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

  (2)政策直录:2023年3月30日

  根据各类优待政策条件直接录取相应优待人员子女并在相应录取幼儿园公示录取名单。

  (3)抽签录取:2023年3月31日

  上午9:30-11:30进行公开抽签(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幼儿园进行直接录取),现场公布录取名单。

  (4)录取公示:各镇(街道)公办幼儿园须把直接录取及抽签录取名单公示5日并向区教育局及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备案结果。录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由录取幼儿园按要求组织注册。

  第二阶段录取:

  (1)志愿填报:2023年4月3日至4月4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但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有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和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均可自愿选择报读第一阶段招生未满的公办幼儿园。

  (2)抽签录取:2023年4月7日

  上午9:30-11:30进行公开抽签(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幼儿园进行直接录取),现场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3)录取公示:各镇(街道)公办幼儿园须把直接录取及抽签录取名单公示5日并向区教育局及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备案结果。录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由录取幼儿园按要求组织注册。

  两个阶段录取完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则由幼儿园自行组织录取,额满为止,并报所在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审批和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备案。

8.监督投诉


  本次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区教育局及各公办幼儿园将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

  各镇街教育服务部电话:

  区教师发展中心荷城教育服务部:88883048、88889548

  区教师发展中心杨和教育服务部:88803683

  区教师发展中心明城教育服务部:88831501

  区教师发展中心更合教育服务部:88843828

  监督投诉电话:88282511、8828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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