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全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3人(其中,党群系统10人、行政系统27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一《2016年铜川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有学历层次要求的,以岗位表公布的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可参照附件三《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修订)》。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5日至1998年8月2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公布的要求为准。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职业资格条件及户籍、生源地等限制要求(落户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前)。
7、特设岗位招聘对象为:
由我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铜川市服务或具有铜川市户籍、铜川市生源(铜川市户籍或生源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
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截止2016年8月25日尚未解除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的;已参加2016年铜川市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期已满的。
7、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聘公告或所报考岗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告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各步骤安排均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党建网、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平台设在铜川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tongchuanhrss.gov.cn/,点击2016年铜川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00—9月9日18: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岗位报考。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9月9日下午18: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变更。
2、网上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9月5日9:30—9月10日18:00。招聘组织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审核通过考生不得改报,考生未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的,后果自负。
为指导考生合理报名,9月7日、9月8日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截止当日17:00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9月9日不再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监督和审查贯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处理。
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3、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4、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技能加试
因岗位特殊性,铜川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信用管理办、市联合征信中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招聘岗位须前置加试技能测试(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该岗位考生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于9月12日至9月13日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9月14日进行技能加试,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公告,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③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和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团委、人社等)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现场资格复审时,如果考生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资格。
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公开招聘资格。技能测试结果9月14日公布。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
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3日18:00,技能加试合格的考生以及报考其他岗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超过规定时限,网报系统将不再重新开启提供打印,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打印和妥善保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1、参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参考附件二:《2016年铜川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上注明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清点、查验试题试卷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予以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岗位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9月26日—9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7、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和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于2016年10月9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空缺顺延递补。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七)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详见附件四),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委组织部、铜川市人社局按招聘单位归口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等资料,由市级和区县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取得相应证件和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为防止恶意刷高报名人数的行为,报名系统对报考者向同一岗位提交报名信息的次数进行了限制,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审查3次未通过的报考者,不能报考该岗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报考者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同时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避免造成因网站拥堵无法登陆报名或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未及时改报等情况。
(四)本次公开招聘各阶段安排公告和通知以铜川党建网、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为准,其他网站链接或转发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各位考生请谨慎点击,不要通过上述网站之外的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和影响正常报名等情况。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铜川市委组织部和铜川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
铜川市委组织部:0919—3283248(党群系统招聘岗位政策咨询)
铜川市人社局:0919-3185692(行政系统招聘岗位政策咨询)
网报技术咨询:铜川市人社局:0919—318569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