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答案,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备考要点

副标题: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备考要点

时间:2021-11-08 05:42:3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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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备考要点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1.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篇二】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备考要点


  承包方相关条款与规定:

  1.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

  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篇三】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备考要点


  发包方相关条款与规定: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相关许可、批准或备案(如: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篇四】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备考要点


  必须招标的范围:

  1)《招标投标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所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现已提高到200万元)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现已提高到100万元)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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