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师人才引进_2021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定向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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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1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定向选聘公告已发布,根据《张家界市乡村产业人才“倍增”工程实施方案(暂行)》《张家界市基层人才服务专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定向选聘一批基层人才服务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选聘计划

  永定街道办事处、崇文街道办事处、南庄坪街道办事处、大庸桥街道办事处、官黎坪街道办事处、西溪坪街道办事处、阳湖坪街道办事处、枫香岗街道办事处、后坪街道办事处、沙堤街道办事处、尹家溪镇、教字垭镇、三家馆乡、茅岩河镇、四都坪乡、谢家垭乡、合作桥乡、桥头乡、罗水乡、罗塔坪乡各选聘1-2名基层人才服务专员,全区共选聘2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过硬,品行端正;

  2.热爱人才工作,愿意扎根基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期间出生);

  4.户籍或成长地必须在所选聘的乡镇(街道)。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有从事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经验及当地商会成员中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报名条件。

  2.报考人员年龄、取得学历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1日。

  3.户籍地是指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发布公告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成长地原则上指报考人员初中前主要生活、学习的行政区域。

  4.报考人员不能同时报考两个以上的乡镇(街道)。

  三、选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填报《张家界市永定区定向选聘基层人才服务专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经村(居)党组织推荐后到乡镇(街道)报名。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所报名的乡镇(街道)进行资格审查:①《张家界市定向选聘基层人才服务专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学历证明打印件;④征信记录原件;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报名者提供);⑥获区县级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请报考人员在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时段前往乡镇(街道)报名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详见《张家界市永定区定向选聘基层人才服务专员安排表》(附件2)。

  (二)面试

  1.初试

  初试由乡镇(街道)组织,提前1天以上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初试。具体事项以乡镇(街道)通知为准。

  2.复试

  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乡镇(街道)初试成绩前2名进入复试。复试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复试成绩及选聘计划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3.面试内容

  面试可采取面谈、结构化、半结构化等形式开展,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工作意愿、工作经历、理念思路、语言表达和气质形象等情况。

  (三)考核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成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居住地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掌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人选在公安、纪检、组织、司法、工商、财税、信访、卫健等领域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区委组织部召开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组织拟聘用人选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实施体检。

  (五)公示

  区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复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出现不合格、放弃等情形的,签订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因各种原因离开选聘岗位的,可按照复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四、管理使用

  (一)选聘的服务专员纳入所选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接受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的直接领导和分管经济发展工作班子成员的业务指导,安排到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乡镇(街道)应当为服务专员正常履职提供必要的办公、食宿条件和经费保障。

  (二)服务专员专职从事乡村产业人才“双创”服务等人才工作,负责回引外出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和招商引资工作,为人才“双创”(包含近五年内返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优质服务,配合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三)每年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服务督导组、乡镇(街道)联合对服务专员进行年度考核。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每年对特别优秀、业绩突出的服务专员(比例不超过10%)进行表彰奖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每年对表现优秀的服务专员(比例不超过15%)进行表彰奖励。

  (四)凡是中共党员的,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所选聘乡镇(街道)机关党支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乡镇(街道)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

  2.违反规定,严重失职给乡镇(街道)或“双创”人才造成重大损失的;

  3.违规收取服务费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财物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服务专员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期截止于2026年6月,聘期满后不再续聘。聘用期内,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继续履职的,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选聘到乡镇(街道)的服务专员,享受以下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按月发放,绩效工资设置一档12000元、二档10000元、三档8000元共3个档次按年度发放。每年底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乡镇(街道)配合,根据服务专员绩效考核细则对服务专员进行绩效考核,确定绩效工资档次。绩效工资为一档、三档的服务专员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0%、不低于10%,对年度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服务专员按实际工作月份数的比例发放绩效工资。

  2.五险。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从每月基本工资中扣除。

  3.其他福利。按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享受的其他福利,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聘用人员具体表现研究决定。

  4.劳动权益。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

  六、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定向选聘条件弄虚作假者,违反定向选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在选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本次选聘工作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在选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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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定向选聘基层人才服务专员报名登记表



张家界市永定区定向选聘基层人才服务专员安排表


2021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定向选聘公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mM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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