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5.无不良嗜好,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服从医院工作调配及安排。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药剂科岗位:药剂科专技人员1名,要求:药学、临床药学专业毕业,中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检验科岗位:检验科专技人员1名,要求:医学检验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需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者可放宽至35周岁。
康复训练部岗位:康复科专技人员1名,要求: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下午(正常上班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五号楼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97-3268986。
3.报名方式
所有应聘者需携带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材料包括:
①毕业证、学位证、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④由河田中心卫生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由本人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一份。
(三)招聘办法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时,采用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确定人选(具体面试方案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套试卷两道试题。一道为综合素质题,一道为职业能力题。面试总用时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以及专业技能等。面试考官由我院在招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数名专家,与我院人员组成面试小组(人数为单数)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时,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确定人选。笔试内容(试卷总分100分):不分专业一律考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12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础理论中的《人体解剖学》、《生理学》部分(其中:解剖学50分,生理学50分),试卷从招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出题人员(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①取得执业资格证者②学历高者。若上述办法不能确定,由县卫健局与我院组织加一场笔试或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笔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4.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一)根据考试成绩(有合格线以合格线为基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该岗位考试人数参加体检。
(二)体检缺席者或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造成该招聘岗位缺额情形,按该岗位本次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三)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该招聘岗位缺额情形,按该岗位本次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四)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政审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单位具体实施。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采取定性分析,不计分值。
(二)经考察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不予聘用。因考察对象不符合聘用要求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造成该招聘岗位缺额情形,按该岗位本次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三)在职报考者在考察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且无其他纠纷,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六、录取办法
(一)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在职报考者在拟录用办理相关手续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并无其他纠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缺额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仅递补一次):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3.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编制外人员,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等予以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长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597-6800361,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行风办电话:0597-3366381。
附件:点击查看
报名信息登记表
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
2023年6月8日
原文标题: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2023年第一轮 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5eV70RzetCHegQmHGP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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