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 导语】河北省财政厅发布2018年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河北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30日,详情如下,请考生参考!
(一)高级会计师
201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3月10日—3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或“河北省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打印《2018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报名信息表须经相关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书”栏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到各市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地点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2。
3、网上交费。现场确认后,请于3月11日—3月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规定为110元/人/科。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基本情况、照片和其它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二)正高级会计师
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于3月11日—3月30日,到各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与高级会计师审核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3。
在省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含报考正高级会计师考生),由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携带本部门、本单位考生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会计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
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应按照冀人发〔2004〕27号和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规定,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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