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北京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35个单位,拟招聘107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㈢热爱教育事业,北京生源一经聘用需在聘用单位工作三年以上。非京生源一经聘用需在聘用单位工作六年以上。
㈣学历及界别要求:
北京生源限2014-2018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2018年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场招聘会”上交简历的人员;非京生源应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留学生限2016-2018年毕业回国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毕业生且符合留学人员引进条件;大学生村官可适当放宽至2014-2018年村官期满的毕业生且有教育工作经历。
㈤年龄要求:
北京生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京生源硕士30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㈥教师资格证要求:
除以下情况外,应聘人员均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1.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音乐、地理、生物学科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㈦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㈧非京生源、退役大学生士兵、非京留学生应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京落户的引进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因上午报名人员较多,请考生尽量选择下午报名)
㈡报名地点:房山区教委(良乡西路9号)115房间。
㈢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1.房山区教委2018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2.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需验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3.应届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印章);2014-2017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派遣证的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均需验原件)4.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需验原件);5.村官需由所在区村官办出具证明;6.获奖证书;7.本人自荐材料和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8.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退伍证;9.留学生应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㈣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四、考核安排
考核分为笔试和综合考核两部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综合考核。笔试成绩只是选拔进入综合考核人选,不计入考核总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之内在房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综合考核形式,分为业务考核(备课、试讲)和面试(答辩、面试)两部分,业务考核和面试一体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择优录用。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报考人员在签到时抽签决定考核顺序,到备课室后再根据报考岗位的学科要求,抽取说课内容,并在独立准备的基础上提交教学设计。中小学教学设计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试讲:试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答辩和面试:答辩、面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考核组针对所讲课程和岗位要求提出与本岗位、本学科、本章节有直接联系的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考核时间、地点提前在房山教育信息网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
提示:1.本次考核将教案及板书等教师基本功纳入考核内容;2.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根据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时,落聘人员可申请二次调剂。
㈠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㈡公示
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㈢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㈣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按照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农村教师待遇。
㈤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4.2018年7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
6.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7.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8.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㈡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010-89353415(房山区教委)
监督电话:010-89366912(房山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