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专任教师377名,招聘岗位多数按岗位组的形式进行设置,分东部区域(包括市直、蓬江区、江海区和鹤山市)和西部区域(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江门市教育系统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东部区域)》(附件1)、《2022年江门市教育系统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西部区域)》(附件2)。
其中,东部区域的招聘岗位分多个站点开展,上一站点未招满的空缺岗位,调整到下一站点继续招聘。上一站点考务完成后,将结合招聘结果发布补充公告,对下一站点的报名、考试时间等安排进行公布。如上一站点全部招满,则下一站点不再开考。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同意报考意见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核前提供)。
3.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了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内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与该相近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考生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判断考生所学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考生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台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4.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外、境外留学生)应在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获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博士应届毕业生(含国外、境外留学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博士论文答辩。期限内未获得或者未通过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聘用。
5.所有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流程
(一)现场报名
招聘单位在高校驻点,考生在报名期间(详见附件1、2或补充公告)到高校现场报名。报考东部区域部分岗位的,报名时需一并填报选岗志愿。报名资料包括:
1.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代替学历、学位证予以报名。
4.定向生、委培生,还应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意见材料。
(二)发放准考证
现场报名成功的,招聘单位对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入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遗失不补。
四、考试
招聘单位将结合疫情以及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具体信息将短信或电话通知。
(一)初试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高低名次,以及该岗位入围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复试
考前安排胜任力测评环节,该测评主要测试考生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测评结果仅供评委参考,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复试以试讲方式为主,部分岗位增设了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按照招聘人数、同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名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定岗
1.首轮定岗。在等额确定的体检、考察对象范围内,招聘单位首先按照考生填报的选岗志愿,以及市直或县(市、区)各学校在同一岗位组的实际招聘人数,确定考生的聘用岗位(单位)。填报同一选岗志愿的人数超过该校在该岗位组实际招聘的人数时,按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定岗。
2.调剂定岗。未能按选岗志愿定岗的,可在该岗位组空额内调剂定岗;如多人需要调剂定岗,按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名,由考生依次在空额内自行选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县管校聘”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属地拟聘用考生的实际聘用学校。
五、体检、考察及初步确定就业意向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负责,工作程序、标准分别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未明确的,参照广东省公务员招考政策执行。通过体检、考察的考生与招聘单位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下,可提前签订就业协议,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六、公示、报到、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的层级归属,分别由市直、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考生应在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不按时报到的,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招聘单位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一)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同一岗位组已经定岗聘用的考生,不在被递补范围之内。
八、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
(二)监督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3336205。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2年江门市教育系统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东部区域).xls
附件2:2022年江门市教育系统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西部区域).xls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
原文标题:2022年江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content/post_2732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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