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时间]2020年山东威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开展通知

副标题:2020年山东威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开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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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0年山东威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开展通知已公布,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31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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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委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解放军第九七〇医院:

  为认真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考点确认审核工作的通知》(鲁医考办发〔2020〕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威海考点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资格审核方式

  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方式由现场确认改为网上确认审核。考生需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系统(http://www.nmec.org.cn/)进行相关材料的上传。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31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

  三、提交资料

  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系统,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及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明的清晰照片;

  2.毕业证原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及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明的清晰照片;

  2.毕业证原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5.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及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明的清晰照片;

  2.毕业证原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5.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及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明的清晰照片;

  2.毕业证原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

  (五)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1.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山东省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及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明的清晰照片;

  (2)学生证原件;

  (3)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书1份(见附件4,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2.已毕业报考的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及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明的清晰照片;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及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明的清晰照片;

  (2)本科毕业证原件;

  (3)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书1份(见附件4,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4)学生证原件。

  (六)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者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及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明的清晰照片;

  2.毕业证原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具);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

  (七)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助理医师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及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明的清晰照片;

  2.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毕业证书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九)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临时身份证,并于考试结束30日内向所在考点提交身份证。

  (十)提交材料中《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连续工作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

  请各报名点及委直医疗机构及时通知考生完成网上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临床、口腔、公卫类别:5300004;中医类别:5310880。

  附件:

  1.国家医学考试(山东)考生服务系统考生操作指南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4.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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