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9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启事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8时至5月16日17时。报名地址:吉州区消防大队(吉州区人民路49号)。®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消防队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眼视力不低于4.5)。
5、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具有篮球、足球、羽毛球特长的,优先录取;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8时至5月16日17时。
2、报名地点:吉州区消防大队(吉州区人民路49号)。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吉州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等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
(二)资格审查
2019年5月17日,按照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2019年5月22日。
(2)地点:吉州区体育场、区消防大队。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等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立定跳远占10%,其他各占25%。
(4)成绩宣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如未能达到规定比例,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同)。
2、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急维稳知识(以突发事件应对为主)和消防基本知识,详见附件。
(4)成绩宣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3、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
4、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体能测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条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士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5)集中食宿,并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据吉州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工资(参照现有合同制消防员)标准执行,并适当发给高危岗位补贴(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3000元)。伙食费参照普通消防站预备消防士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消防士标准执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一经录用合同制消防员,经过消防队伍的培训锻炼,报考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录取的概率更大。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
吉州区消防大队(咨询电话):
队长:18779979778(赵)指导员:15879417850(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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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吉州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附件2、吉州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