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三亚市教育局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通告

时间:2022-11-05 23:47: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遴选# 导语】2021年海南三亚市教育局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通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遴选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image.png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1〕167号)等文件要求,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引进优质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课程,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时间安排

  (一)自主申报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1日

  (二)评审时间:1月12日至1月18日

  (三)结果公布时间:1月底前

  三、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申报年度年检合格,信誉良好。

  (二)师资要求。授课教师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或资质)。

  (三)课程要求。培训课程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四)信誉要求。有稳定办学资金,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的、拖欠教职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等情形。规范办学,无被举报违规办学(经查证属实的)、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形。社会信誉良好,在学生、家长、社会中满意度较高。

  (五)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六)公益普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助益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不以营利为目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及当前企业公示信息。

  3.培训机构申报年度民办学校年检为合格及以上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

  4.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5.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

  6.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也可以增加相关内容)。

  7.课程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收费标准。

  8.其他(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原件扫描压缩,以“机构名称+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3.申请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1份)提交到三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60号。联系电话:88657812。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送到syjyjjjk2021@163.com,请在邮件标题处备注“培训机构名称+申请参与课后服务”。

  (三)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申请表和遴选申请材料。校外培训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二)学校推荐。符合资质的、曾在三亚市学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且效果良好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以由各区、市属中小学推荐,并按照要求报送申请表和遴选申请材料。

  (三)专家评审。三亚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和师生座谈。根据“2022年三亚市公开遴选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评审标准”,择优选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及培训项目,向社会分批公布,接受监督。

  (四)结果公布。在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证号等平台公布遴选结果。

  六、进校园程序及监管措施

  (一)根据遴选结果、开设需求,经学校、家长、学生代表共同决定,学校从遴选出的进校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名单中自主选择进校园的培训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并将服务机构和参与课后服务人员造册,提交给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三)市、区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各校每个学期开展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对学生家长满意率低于60%的特色课后服务项目,第二学期将不再开设,培训机构将不再参与该特色课后服务项目。

  (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结合课后服务需求组织遴选工作。同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情节严重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常态督查。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体育类)

  附件2.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艺术类)

  附件3.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科技创新类)

  附件4.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其它类)

  附件5.2022年三亚市公开遴选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评审标准(艺术类、科技创新类、其它类)

  附件6.2022年三亚市公开遴选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评审标准(体育类)

2021年海南三亚市教育局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通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n3P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