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合格考”)通用技术科目机考的评卷、成绩统计及等级转换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就成绩发布工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发布,考生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高中学考报名平台”),凭本人考籍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在日常管理-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本人成绩。
二、成绩呈现
我市高中学考合格考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三、成绩复核
(一)考生申请。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通用技术科目机考成绩有异议,应下载《咸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机考成绩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见附件),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内相关内容,于7月10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县级考试招生机构提交《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复核的具体内容为:各题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不提供总分和各小题得分情况,不提供评卷信息。超出本条规定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信息汇总。各县级考试招生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对考生的《申请表》审核汇总后,于7月11日12:00前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三)结果告知。市考试管理中心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认真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级考试招生机构通知考生。经复核发现成绩有误的,由市考试管理中心按程序予以变更,并通过县级考试招生机构书面通知考生,考生接到通知后可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重新查阅成绩和打印成绩证明。
四、成绩证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考生因出国留学、转学到外省等,需要出具《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的,由考生凭考籍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进入“日常管理-成绩证明”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我省成绩证明采用两种方式验证。第一种为二维码验证。可使用手机扫描成绩证明上的二维码完成验证。第二种为网站验证。可凭考生考籍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成绩证明》上呈现的网址,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进入考生成绩查询页面完成验证。
五、密码重置
考生遗忘“高中学考报名平台”密码的,可在“高中学考报名平台”登录界面右下角,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输入本人报名时填报的证件号码、姓名、联系方式,通过验证后重置密码;如无法自行重置密码的,则需到本人学籍所在学校或原报名点进行密码重置。
附件:咸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科目机考成绩复核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