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医疗救治、“120”急救、医疗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
(二)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医疗救治、“120”急救、医疗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
(三)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精神卫生保健防治及综合性医疗卫生等工作。
(四)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妇幼卫生以及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成都市新津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居民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
此次共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报考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
6.现已是新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2023年8月1日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且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7:00
报名材料提交邮箱:3523920289@qq.com
报名材料:《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报名材料需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资格初审时需带上纸质版《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1份。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09: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2楼第二会议室(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西路52号)
报名材料:《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1份。
现场报名通过后立即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交《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区卫健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22日09: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2楼第二会议室(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西路52号)
资格初审所需个人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体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并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本次考核为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考核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个人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八、报到及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报到,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于报到当日携带离职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当日仍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拟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予办理调出区外手续或出具同意报考区外机关事业单位证明。
九、监督和咨询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28-82517001(区卫健局)、028-82522337(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28-82517285(区卫健局)
监督、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十、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点击查看
1.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2.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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